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兄弟姐妹间是否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间是否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间是否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4-17 13:35:14 已帮助112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兄弟姐妹间是否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存在着彼此协助和扶持的责任和义务。
通常情况下,受过良好教育并具有经济实力的兄弟姐妹是由其健在的父母抚养长大,从而彼此之间并无直接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随着情况的演变,在一些特殊状况以及特定的环境背景之下,侄子或外甥女可能需要承担起对其已经去世的父母所留下的弟弟妹妹进行扶助的责任,或者对丧失了独立生存能力并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哥哥姐姐提供必要的援助。
同样地,由长者资助支撑成长起来的有能力承担经济压力的弟弟妹妹,也有责任去照顾那些已经失去劳动力但依然需要维持基本生活的哥哥姐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