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拒绝履行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公正裁决后,若未能及时履行,则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离婚事宜上,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通常会有以下规定:
离婚之后,哪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另一方就应该承担起必要的生活开支及孩子的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具体的费用金额以及负担时间的长短,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最终的决定权将归属于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