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主管辖范围内的交管机构应该在事故现场调查后的十个自然日内制作完成有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需要进行化验和鉴定等程序以确定相关责任时,相关单位也应在化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认之日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涉及到对方赔偿事宜,受害方可以选择要求双方进行调解或是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庭提起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