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处刑罚: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案件,依据其具体数额大小或次数频繁程度,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扒窃等不同情况,施加三年以下到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处予罚金之责。
2.数额限定与其他严重性评团:
若此人犯下的盗窃案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罪定义及构成要素:
盗窃罪是指个人或组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手段,转移并控制被害方的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这便是盗窃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通常的犯罪对象为动产。
然而,如果是不动产,如房屋门窗和土地上生长的树林,在具备可移动性的前提下,亦可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2)犯罪客体要素,这类歹徒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使得公共财产转归自身掌控,属于不合法的占有行为。
(3)犯罪主体要素,此犯罪需由自然人构成,普通主体皆可发起。
(4)犯罪主观要素,盗窃者必须具有明确的直接故意心态,疯狂地意图非法占有他人或团体所掌控的财富,窃取财物的行动便由此发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