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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后是否还能因为财产起诉

在进行正式登记离婚之后,仍有可能因涉及到财产问题而发起再次诉讼
若先前采取的是协议离婚方式,那么,各方当事人有权在离婚协议生效满整整一年之内,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回财产分配条款的申请。
然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方可获法院的准许。
第一,协议中有关财产分配内容的描述和决定,必须存在明显的欺诈性或强制性情形,才能够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只有在对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存在着故意欺瞒真实情况或出于恶意威胁,强迫签订不公平的财产分配协议的行为,离婚当事人才能据此提出变更或撤回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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