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医疗纠纷专题 > 非法行医纠纷专题 > 注玻尿酸致双眼失明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注玻尿酸致双眼失明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若因注射玻尿酸导致双目失明的情况在未经内窥镜整容手术许可证资格的注射机构中发生,那么,这种现象便可被认定为非法施行医学手术的犯罪之例了。
若机构并无此等资质,由于注射引发的双目失明这类严重损害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所以可以理解为此构成了非法行医罪。
违法施行医学手术罪,即指出于未获得医生行业从业资格的人士私自进行各种医疗操作,而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4-1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