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赌场经营者在累犯条件下所适用的法律判罚规范如下:
首先,若行为人为谋取经济利益而设立赌场,那么将被认定为“开设赌场”这一刑事犯罪,通常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面临罚金的处罚;
当犯罪情节严重到足以判定为恶劣行径时,便可能面临五年之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的刑罚。
其次,对于那些在本罪行中同时触及累犯条款的被告人,应当参考上述判决标准并予以更严厉的惩处。《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