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交货日期交付房屋,买方有权提出要求追究其相应的
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买方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催促后,如对方在长达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交付义务,买方将有权利依照法律规定,申请终止房屋购买协议,并向卖方主张相关
赔偿。
不仅如此,如卖方明确拒绝承担起以上所述的任何争议责任,买方便可提
起诉讼,要求其对因未按预期交付而导致的买方的损失负责。《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