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对新生婴儿施行放弃治疗的情况下,他们可能已经触及了法律底线,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遗弃罪行。
因为新生婴儿作为尚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群之一,患有疾病时理应得到及时、积极的救治待遇。
任何对其的遗弃行为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因此这绝非可取之举。《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