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游客对旅行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感到不满,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有以下几种:首先可以选择与该旅游业务经营单位进行友好磋商,双方通过协商求得和解;
其次,游客有权寻求消费者协会介入并协助调解来解决问题;
此外,游客还可将涉事单位移送至相关行政部门予以投诉举报;
在游客与旅行社签署的合同中若存在争议解决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向特定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皆无法解决问题,游客还拥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