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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3 17:40:08 已帮助25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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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在施行债权让与之前,必须确保该债权具备法律效力,这对于整个债权让与过程至关重要。
只有在存在有效债权的情况下,才能够订立相应的债权让与合同。
此外,被转让的债权还需要满足可转让性的条件。
订约双方在商定时必须明确指出哪些类型的债权不能进行转让,这种约定也会体现在后续的具体实践中。
总的来说,有三类特定的债权不得进行转让:
第一类是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而无法转让的债权;
第二类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最后一类则是基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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