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
盗窃罪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客观上讲,二者所采取的手段截然不同。
侵占罪既可能是通过秘密手段实施,亦可选择公开甚至半公开方式进行;
然而,对于盗窃罪而言,其手段必须采用秘密的方式来完成。
其次,基于
犯罪对象层面的研究发现,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
行为人在实施犯罪之前已经持有并实际控制着的他人财产;
相比之下,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那些在犯罪发生时,行为人本身并不拥有所有权的他人财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