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欺诈发行债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在我国刑法中,关于欺诈发行债券罪的相关规定显示,一旦犯罪行为被认定为既遂,均应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是被判刑期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承担一定的罚金
其次是当欺诈发行债券的行为导致的损失数额极为庞大、后果极为严重甚至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那么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仍须缴纳罚金。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属于单位犯罪的话,相关单位将被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至一倍的罚金,而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其他关键参与者也同样需接受上述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1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