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方当事人失踪之后,担保人的相关责任将根据具体情形而有所差异。
若担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其所应担负的担保比例已有明确约定,那么他应依照合同所规定的份额,切实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而无需与其他担保人共同分担连带责任。
然而,倘若担保人在所签署的合集中并未就各自应负担的担保比例加以确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均需为欠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