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
经营许可范围的合同若欲具备合法效力,需取得以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
当事人应具备相关的
民事行为能力及资质;
其次,该合同中所涉及的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内容必须完全符合法定及行政
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条款规定;
再次,上述行为不应违反整体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最后,还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有效性要件要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
经营范围订立的
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
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