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创作过程中,若将事实中真实存在的人物或事件,以似是而非且带有诋毁和攻击性的方式呈现出来,无疑会对对象本人的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任何涉及对真实个体进行描述从而产生负面效果的文学作品,皆有可能成为一种对其受侵害者名誉权的侵害行为,进而使受害者有权利向该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寻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