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盗取他人自行车无疑是构成了盗窃罪行,具体的处罚依据将取决于被盗自行车的实际价值:(一)对于个人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数量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况,以1000元至3000元作为量刑起点。相应地,法庭将针对此类案件作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判决,并视情节轻重选择是否对犯罪者额外处以罚金;(二)当个人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条件时,其量刑起点设定在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之间。在此类情形下,法庭通常会实施对被告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同时附加罚金处罚;(三)若个人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数额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量级,其量刑起点则设定在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在这种极端情况下,被告人可能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必须忍受来自法庭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各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从而确定本地适用的处罚额度,并须向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关备案资料。《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