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已被
宣告死亡者的婚姻关系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自死亡宣告发布的那一刻起,此种婚姻关系将正式终止;然而,当这一宣告又被撤回的时候,婚姻关系将从撤回公告生效的那一刻起,重新开始存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配偶选择再次组建家庭或向当地婚姻注册机构提交书面声明表达出他们不再愿意恢复原有婚姻关系的意愿时,那么这种自动恢复的规定便无法执行。《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
再婚或者向
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