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弃产继承必满足下述各项准则:首先,继承人必须亲自行使其放弃继承权之权利,其他人士,如继承人的监护人等,并不享有此项权利;次者,继承人必须拥有实施民事行为的必要能力;最后,当继承人决定放弃其继承权时,务必注意自始至终必须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具体来说,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应当在继承开始之后、财产分割之前,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而对于那些收到了遗产赠与的人,他们需要在得知自己被赠与了礼物的六十天之内,使用书面方式表达自己是否愿意接受这份馈赠,如果没有对此给出明确表示的话,那么可视作为自动放弃的意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