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婚前财产公证的详细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步:首先,
当事人需要准备一系列必备的材料(如
身份证、与约定内容紧密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
婚前财产协议等);其次,双方务必亲自赴公证机关,现场填写申办表格;第三,自公证申请获准受理之日起,
公证人员会对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提问,由双方共同参与并配合公证人员进行公证谈话纪录,且需在记录中签章予以确认;最后,待上述步骤均已顺利完成,双方便可在公证员的面签下,于婚前财产协议上标记各自名字。婚前财产公证即是未婚配偶之间所达成的书面共识,以一种
法律行为确立双方对于
婚前财产归属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