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义务必须得到履行与遵守。现行政策推行全面申报制度,即无论当事人取得收入是否达到了免征额标准,均须据实上报个人总收入情况。所谓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乃是指代扣税收事项的扣缴义务人,应自代扣税款次月起的一定时间内,向所属的税务主管机关提交关于本人所支付所得金额、扣缴税款项额度以及相关涉税信息等方面的详细资料。关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细则,将由国务院税务主管机关依法定制并发布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十七条
税法第八条所说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