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提及的问题,我可以向阁下做出如下详细解答: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盗取物品或财产价值在200元人民币左右时,若尚未达到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1000元及以上的标准,则其并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然而,对于此类盗窃犯,相关法律法规仍然规定了对此类违法行为实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可能,包括实施罚款以及行政拘留。2、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令,任何涉及到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坏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五天至十日不等的拘留惩罚,且同时有可能面临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特别地,当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处于即将符合数额较大起点的临界点时,如果犯罪嫌疑人事先采取恶意破坏性的方式进行盗窃,导致财产损失扩大、盗窃对象残疾、孤独、年长、失去劳动力的人员的财产或引起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情节,那么司法机构也有权依据规定裁量是否构成罪名并给出相应制裁。此外,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起点,只要具备未成年人犯罪、全额退赃、自动投案、受到威逼被迫犯罪等情节轻微、潜在危害较小的情况,就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对于那些未遂的盗窃行径,尽管情节严重,但是只要其目标锁定为大量的财物或国家珍稀的古董文物这样的重大标的物,仍需判定其罪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