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残疾人涉及离婚纠纷等事项,他们有权要求提供法律援助。
在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援助将会受到法律的支持与认可:
(1)申请人必须明确表示由于经济上的困境,他们无法承担或者无力全部负担由法律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2)申请人需要提交足够的证据以证明他们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方面存在较大的需求以及迫切性。
在此过程中,关于经济困难程度的衡量,我们将参照和引入法律援助实施地区人民政府所制定的、与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相适应的经济困难标准。
如果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某些特定公益性质的福利组织或者是一些公益活动的举办者提出了恰当的申请,也可依据此进行判断,进而给予援助。《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