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一份签订的协议具备有效性,其必须首先满足如下几个基本要素:
1.在确定订约事实的时刻,缔结协议的各方
当事人均应具备与其相称并适应于此项
法律行为的
民事行为能力。
2.明确表达出协议缔结过程中各方认知水平和意愿表达的真实性,确保没有任何欺瞒,威胁或压迫的情况发生。
3.制定的协议规定不能与任何法律条款,行政规则或
公共秩序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及公众利益的良好习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