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一方
当事人刻意隐瞒或者非法转移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物,那么没有过失的那一方在涉及到财产的处理上就有权请求
司法机关按照相关
法规对有不当行为的那方进行适当减少乃至完全剥夺其所应分配的财产份额。而在
离婚之后若才发现另一半曾经实施过此类行为,即将
共同财产有意加以隐瞒甚至是非法转移,受害者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提出重新
分割财产的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