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举行婚礼仪式而并未领取结婚证书,那么就不能视为正式的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有意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都必须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在通过审核后,才能正式确立婚姻关系。如果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仅仅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两个人,则应被理解为同居关系,这种状况在法律上并不受到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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