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
申请离婚需要遵循以下详尽而严谨的步骤:
1.首当其冲的是撰写一份详细的
民事起诉状。
2.其次,应当向被告所在居住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进行
起诉,并于法院
立案大厅办理立案所需各项手续。审慎地
递交民事
起诉状、合法有效的婚姻证书、配偶双方
身份证件、子女户籍信息、出生证明材料及
财产权属证明等必要
证据资料。同时,还需提交能够充分体现情感破裂状况的事实依据。立案部门将会对此进行细致的审查和核实。
3.法院在受理立案请求后,将要求原告承担相应案件的
诉讼费用,并将收费收据移交法院立案大厅。
4.此后,该案将被排定审判日期并发布公告,告知案情发展,进而依法通知被告。在此过程中,将对被告人依法作出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