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一般的常规情境来说,销售人员如果因为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而获取到了价值超过五万元但又未满二十万元人民币的非法收益,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情节较为轻微,将会面临由法院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处罚。然而,假如该销售员的销售盈利额已经高达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之上,但是在五十万人民币之内尚未越过这一红线,依照法律规定,他将需要承受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而一旦销售盈利的数额达到了五十万元人民币之多,但是尚且没有超越两百万元人民币这个界线,在相应的法律框架内,这位销售人员就需要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罚。当其销售盈利额已经提升至两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时候,他的违法行径就被视为情节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将面临最少十五年甚至可能是终身监禁的严厉惩治。《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