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什么情况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吗

什么情况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吗

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夫妻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诉求:(1)其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出卖、损毁以及浪费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甚至伪造存在于双方之间的共同债务,造成了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极深重的侵害。所谓“隐匿”,指的是将财产秘密地隐藏起来,不被他人察觉,使得另一方无法得知该财产的实际位置,进而无法去掌握和监管。“转移”则是指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财产转移至别处,或者擅自提取资金并转移至其他帐户,导致另一方无法掌控。“出卖”是指将财产以低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而“损毁”则指通过砸击、拆解、涂抹等方式彻底改变原有物件外观,致使其原有使用价值与价值丧失或者减少。“挥霍”,则是指无节制的或者超过正常消费水平的浪费。最后,“伪造债务”是指虚构虚假的债务凭据,例如合同、欠条等等,从而借此机会独占原本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2)在一方处于法定抚养义务之下的亲属罹患重症或急需医疗救治,然而另一方却拒绝为此支付所需的医药费。在此情形下,当事人可请求法院分割的财产既可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也可以是所有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最新修订:2024-04-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