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分居期间男方对女方存在骚扰行为是否可采取
报警措施以及
感情破裂情况下如何
申请离婚,目前法律规定如下:如若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骚扰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另一方日常生活的正常秩序,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看作是一种
违法行为。此时,受害一方可考虑警局
报案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其中一方希望解除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可以通过有关机构的调解来达成共识;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请求。当人民法院收到
离婚上诉请求后,他们将会依据相关
法规和程序进行调解,但如果经过调解,发现双方的感情确实已达到无法修复的程度,那么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将判决
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