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自诉专题 > 侵占罪由什么部门立案

侵占罪由什么部门立案

侵占罪由什么部门立案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2024-04-04 16:20:21 已帮助260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侵占罪由什么部门立案
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侵占罪乃为需启动自诉程序方能解决之诉,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刑事案件。
此类案件应由享有法定职权的各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与审理。
而若遭遇此类诉求,且经审查后发现确有充分证据及犯罪现实,证实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机关有权启动立案程序。
倘若具体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则人民法院将正式立案调查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