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中国刑法典中并未确立销赃行为单独的刑事罪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关销赃行为涉及到的犯罪通常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量刑尺度,可依据如下法律标准进行评估:
1.明确了解到犯罪所得及其所衍生收益的情况下,仍选择窝藏、转手或收购、代理销售甚至采用其他手段来掩盖、隐瞒相关事实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并且可能会被单方面追究罚金责任。
2.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将会遭遇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将被特别追究罚款的民事责任。
3.倘若类似情形发生在单位组织内,该单位有义务承担罚款的惩罚性责任,同时对那些对直接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其他直接责任的员工,也将要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处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