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工违反纪律,用人单位不得对其加以惩罚,这是在法律层面的规定。
然而,如若属于因过失行为导致公司不得不结束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则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工作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职工行为不当而对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他们有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