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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啊

深度剖析:
1.犯罪情节的终极判断标准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是否具有明确了解与意图盗窃他人财产,这是区分犯罪与否的关键因素。
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在司法审判中产生混淆,我国法律对此类特殊性情况作出特别规定,以明确犯罪行为与合法行为之间的界限。
例如,行为人若涉嫌使用假冒、更改或已经过期失效的汇票本票支票,其智力状态必须达到“确知”的程度。
换言之,行为人是否清晰地了解自身在使用中的汇票、本票、支票是否为假冒、更改或已经过期失效,这个事实是划定是否构成该罪行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标志线之一。
2.关于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的过程中,是否能够实质清楚该票据属于伪造、更改或已经过期失效,这将直接影响其是否成为犯罪分子。
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断行为人真实意愿的衡量,不仅仅基于他们自己的供述,更需要从全局把握,对相关案件有深度地理解并经过系统性的分析之后再得出最终结论。
对于故意利用他人的票据、大量签发无效支票或其预留的印章信息不相符的支票、大量签发无资金保障的汇票、本票或是在签发时制造虚假陈述以及使用伪造、更改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人来说,犯罪故意和意图是必不可少的。
若无此种故意和意图,那他们便无法成立本罪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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