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了抢夺行为之后,倘若涉案人员自愿将所夺取之物归还给受害人或原所有者,那仍需以抢夺罪论处。
然而,由于他们已经采取了积极的补偿措施,因此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对其做出适当的减轻量刑处理。
犯抢夺罪行的自然人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和处罚。
具体来说,他们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倘若犯罪涉及的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起更为严重的法律惩罚——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缴纳罚款作为惩戒。《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