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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是否要求再签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限到期之后,若承租人决定续租并实际居住于该房屋内,便需与出租人重新签署租赁合同
若经双方同意,未实施重新签约但仍依据原有的租赁协议的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关系且出租方无异议的话,那么可以视为双方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了有效期不定的延续性协商缔结。《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最新修订: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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