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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一、关于犯下制造和卖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标准:
首先,被攻击的对象即为该罪所侵犯之客体——其涉及了国家的食品卫生监督管控体系及每个人的人身健康权益这两个重要层面。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此种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违反国家制定的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生产出含有毒害物质的食品原料,正式实施这样的行为。
第三个评判标准,是从犯罪行为主体的角度来考虑的,此罪行的施行人基本上涵盖了全体社会成员。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说,此罪犯罪者在进行这些行为时都被称为有意识地进行。《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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