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残疾人的治安纠纷事件中,应该给予此类行为者相应的惩戒,尤其要加重处罚力度。
一旦涉及到触犯刑法的问题,那么欺负残疾人这种具有明知故犯性质并严重非法干扰他人身心健康的恶劣行径就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对于此类恶意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而言,违法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
若造成他人重伤的,则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当致人死亡或是采取特别残忍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留下严重残疾的,将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酷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