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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是什么

虚开发票,这是一种故意不真实地开具发票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规避纳税责任或是满足特殊需求。
在此过程中,纳税人或者购货方为了实现逃税的非法意图或者在商务活动中开具发票时,会采用诸如捏造商品名称、编排商品数量、虚报商品单价乃至篡改总金额等各类欺诈手段,甚至依靠已经建立起来的稳固关系,无中生有地制造一些假象编造虚假的交易事项进行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他人虚开发票;
第二,自我进行虚开发票;
第三,使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
第四,介绍他人进行虚开发票。
而关于"虚开",则可以被细分为以下两种具体情形:
第一,在缺乏实际贸易内容支撑的条件下实施虚开发票行为;
第二,虽然存在实际的贸易内容,但是所开出的发票与其实际发生的贸易量或金额并不吻合的情况。《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最新修订: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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