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家庭暴力行为引发的
离婚事宜,可依法申索
财产损失及精神慰藉
赔偿金。
在此类案件中的物质损毁部分,主要涵盖因遭受身体、心理方面伤害所导致的
医疗费用支出、劳动力损失补偿以及对于残疾人提供的生活救助等各类费用。
至于
精神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则需综合考虑施暴方的过失程度、经济承受压力;
受害方所受伤害程度;
以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后,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