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的同时,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遵守相关法规。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由调查机关授权,要求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押金,并签订保证协议,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逃离现实,阻碍警方对案件的调查和推进,并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性的规范性程序。
对于那些由于涉嫌犯罪行为而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未因这一举措而丧失工作权,只要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他们仍然可以继续持有原有的工作岗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