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有关个人非法强行拆除他人房产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这已被认定为一种
刑事犯罪,也即我们所说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
具体说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简称“刑法”)的第二百七十五条中已经明确了这一点。
该条款内容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将面临为期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罚;
至于
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他们将面临更长时间的刑罚,持续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您作为被
拆迁方,认为
强拆方——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机构——的强拆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您都可以选择通过适当途径进行维权。
在此过程中,您的法律权利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简称“行政诉讼法”)的充分保障。《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