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注册结婚的伴侣之间购屋且房产登记署名为两人的情况下,其并不构成法定意义上的共同所有权。
而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则特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由夫妇双方共同享有和控制的所有财产。
至于未婚情侣买房的情况,可以看作是共同投资购置固定资产,通常遵循多人多份额的原则,即依据参与出资的比例,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房屋共有权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