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盗取、夺走公共或私人财产,涉及金额达到较大程度,或者实施了多次、入户或携带着武器的盗窃行为以及扒窃行为者,均应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监禁或者拘役的惩罚,同时可能面临罚金;
若涉及金额庞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适用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可能面临罚金;
而倘若触犯者涉及金额巨大,甚至是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巨额盗窃,那么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是无期徒刑,并可能面临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惩罚。
当涉及到盗窃公私财务时,我们需要依据其实际价值来进行衡量。
对于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甚或是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等不同范畴的财物,应当被相应地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这三种情形。
各省级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法定的数额幅度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