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之后的任何时长,夫妻双方都应该基于平等原则对共有财物进行均分处理,即便仅仅只有一天的婚姻关系成立,也同样应遵循这一法规原则。
然而,在现实案例中,如若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选择不采取均等方式分配权益,或者经由法庭审理后,依据实际状况确认不宜采用均等方式,也可以对此类共同财产做出非均等分割的裁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