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司法程序中,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即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首先,对于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可据此条件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对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事件亦可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毫无条件的,任何办案机构都会在考虑到人身安全问题后慎重决定是否实施。
因此,仅凭体检结果显示不适于羁押的情况并不足以作为取保候审的依据。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取保候审服务:
一是考虑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二是针对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无需担忧会引发社会危害性问题的情况;
三是指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采取取保候审不必担心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最后则是针对羁押期满,而案件尚未办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