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据为己有的财产,实际上是构成了侵占罪的一个重要方面。
首先,让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关于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这种情况具体分为三种档次:
第一档,擅自将原本由他人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且金额较大,经过多次提醒仍然拒绝归还的话,行为人将会面临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惩罚。
第二档,若金额份额比较大或者出现了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行为人就需要接受更加严格的法律制裁——法院判处其二年至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
至于最严惩的第三档,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遗忘物或埋藏物被非法占为己有,并且在行为人拒绝将其返还时,将会按照之前所述的量刑标准进行相应的判罚。
接下来,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侵占罪构成的要素。
这个罪行主要针对他人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侵犯。
从客观层面来看,这个罪行的主要特点在于将原本由自己管理的物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未经许可便占为己有,并且为了逃避责任而拒绝归还。
主体范围广泛,本罪的被告人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犯罪主体。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罪犯必须明确知道所拥有的属于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务、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进而故意非法占为己有;
如果是因为过失导致的占有,那么就不能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