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人继承,按照常规操作,该宅基地便会被归属至集体经济组织手中。
所谓的“五保户”,即是无法找到任何近亲之人,相较之下,宅基地的所有权却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此基础上,“五保户”仅拥有使用权利。
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宅基地实际上并不能被视为“五保户”的遗产范畴,而一旦“五保户”离世,集体经济组织则有权回收他们所享有的宅基地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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