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谨阐述与详尽解读,在债务人履行其清偿义务的过程中,如若是遭遇债权人毫无合理缘由地拒绝接受还款、或债权人呈下落不明态势的窘境,则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人有权且必须依法申请采取提存标的物的救济措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