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属于个人所有的以哪些论处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属于个人所有的以哪些论处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属于个人所有的以哪些论处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3-27 16:40:13 已帮助248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属于个人所有的以哪些论处
对于以各种名义所收到的回扣和手续费,如被归为个人私有,将按照刑法中的受贿罪进行定罪量刑。
在大量贪污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情况下,贪污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罚金作为惩戒。
而对于那些数额更加庞大或者涉及更严重情节的贪污犯罪,惩罚则更为严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额外缴纳罚金或者失去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